翻譯練習 #273:小川哲〈君が手にするはずだった黄金について〉

就我所知,許多道德規範都是基於所謂的「黃金法則」,那就是「當以己之所欲施於人」。這樣的原理就像是憲法之於法律、或是公理之於幾何學一般,早在古希臘時代之前就是道德體系的基礎。相對於黃金法則的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」,被稱為「白銀法則」。灌輸這兩種法則或許是道德教育最重要的事,我從小也是這麼被教育長大的。

累積了一定人生經驗的人應該心裡有數,「黃金法則」和「白銀法則」有著巨大的陷阱,那就是「己之所欲」跟「己所不欲」的定義每個人都不一樣。這樣的不同成了彼此傷害的利刃。我不知道因為這樣受過多少傷、也曾經因此傷害了他人。「想要接受嚴格指導成長」的人,就會自認為是為對方好而嚴加指導;覺得「被問到性向一點都不介意啊」的人,也會神經大條地問別人性向問題。這些都是遵從道德原理的行動,也沒有想要造成對方的反感,但卻都適得其反。這樣的事所在多有。因為以道德原則來說並沒有錯,受傷反感的人就算表達反彈,當事人也往往難以理解。所以我認為,二十一世紀的「黃金法則」和「白銀法則」應該加上這樣的註釋:「※不過『己之所欲』和『己所不欲』因人而異」。

小川哲〈君が手にするはずだった黄金について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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